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法〔2017〕8号)精神,有序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纳雍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郭太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杰 县水务局局长
周 卓 县农牧局局长
成员:高勇强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 瑨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德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 冲 县烟草办主任)
周真吉 县烟草局局长
潘 登 县民政局局长
蒙文燕 县财政局局长)
张邦权 县扶贫办主任)
高建强 县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常务副主任(常务副主任)
陈真毅 县水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真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推进工作。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招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