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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区)建区历史很短,区名“小河”、与水相关联,区内街道名也顺应了这一特点,以国内、香港地区河流命名街道地名。如“黄河路”、“长江路”、“香江路”等无不体现按照水系命名的特征。其建区前的行政隶属关系变迁较为复杂。元朝建金竹府。《长顺县志》记载:“元世祖至元年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以金竹寨置金竹府”。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辖地设中曹蛮夷长官司;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设中曹副司、中曹正司(原驻中曹大寨),属贵阳府管辖47个寨子。清道光年间(公元1821年),今小河辖地大部分属贵筑县南下里捕属里、少部分属贵阳府亲辖之中曹正司、副司及贵筑县南下里。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后,小河辖地分别属贵阳县第一区、贵阳县第五区、贵阳县第七区。民国30年(公元1941年)7月,废除贵阳县另设贵筑县。小河辖地大部分属于贵筑县中曹区,管辖中曹乡、文萃乡。
1949年11月15日,小河辖地随贵筑县同日解放。几经变化,初设区、乡,继撤乡设人民公社,后复为乡。
1982年6月,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革命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南明区中曹办事处辖区的部分区域划出,设立小河办事处,负责管辖小河工矿区的居民委员会;1987年3月2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中曹乡,建立花溪区小河镇,以原中曹乡的行政区域为小河镇的行政区域。
1992年10月6日,中共贵阳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在贵阳市小河工矿区建设的基础上,划出16.5平方公里的区域,筹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月9日,国务院特区办副主任赵云栋到贵阳对开发区区域实地考察,提出调整面积的建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筹备处根据建议组织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再次实地踏勘考察,经过科学论证后决定贵阳开发区区域面积由原定的16.5平方公里调整为9.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起贵阳纺纱厂,西从壮渡桥沿南明河至小马场,东沿贵州华烽电器总厂至陈亮河(小黄河),南至花溪区王宽寨。南北长7.41公里,中部最宽处4.3公里,南部最窄处0.7公里。
1993年2月9日,中共贵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建中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2月1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月23日,中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式挂牌办公。
1993年3月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关于请求明确贵阳市小河镇辖区内工业基地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黔府呈〔1993〕1号)。4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黔府函〔1993〕84号),同意在贵阳市小河镇辖区内划定9.55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建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开发区列为省级开发区,执行省级开发区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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