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汇川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7〕214号

2017-09-30 11:35

汇府办发〔2017〕214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汇川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开发复垦工作的顺利实施。因人事变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汇川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正勇 国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 林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传忠 区国土分局负责人

黄 浩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胡隆俊 国开区财金处处长、区财政局局长

唐应强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罗 辉 区发改局局长

罗美强 区农牧局局长、扶贫办主任

古鸿飞 区水务局局长

杨龙贵 区林业局局长

王莉萍 区审计局局长

钟海涛 区移民局局长

刘 波 区环保分局局长

米 昊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美洪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汪忠良 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吴高禄 高坪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焕杰 董公寺街道党工委书记

袁建文 高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庆前 团泽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明忠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 义 泗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洪龙 沙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洋 毛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辛红利 山盆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俊飞 芝麻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鹏 松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詹光宏 区城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国土分局代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唐应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土地整治工作(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废弃矿山治理、工矿废弃地及补充耕地)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策;

2.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制定全区土地整治政策;

3.定期总结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解决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

4.组织相关部门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统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土地整治工作总体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收集、汇总、归档信息管理。

2017年9月26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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