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府办发〔2017〕214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汇川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开发复垦工作的顺利实施。因人事变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汇川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正勇 国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汇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 林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传忠 区国土分局负责人
黄 浩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胡隆俊 国开区财金处处长、区财政局局长
唐应强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罗 辉 区发改局局长
罗美强 区农牧局局长、扶贫办主任
古鸿飞 区水务局局长
杨龙贵 区林业局局长
王莉萍 区审计局局长
钟海涛 区移民局局长
刘 波 区环保分局局长
米 昊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美洪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汪忠良 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吴高禄 高坪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焕杰 董公寺街道党工委书记
袁建文 高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庆前 团泽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明忠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 义 泗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洪龙 沙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洋 毛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辛红利 山盆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俊飞 芝麻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鹏 松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詹光宏 区城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国土分局代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唐应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土地整治工作(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废弃矿山治理、工矿废弃地及补充耕地)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策;
2.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制定全区土地整治政策;
3.定期总结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解决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
4.组织相关部门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统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土地整治工作总体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收集、汇总、归档信息管理。
2017年9月26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来源:招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