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大会要求,不断深化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对外开放,在推进高水平开放、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上实现新突破,为贵州省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贡献遵义力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做大做强出口产业
1.壮大出口首位产业规模。加大茶叶、吉他、白酒、辣椒等出口首位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外贸业务,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茶叶、吉他、白酒、辣椒特色外贸产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能力。
2.挖掘外贸产业发展潜力。积极支持汽车及零配件、装备制造、灯具、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特色食品等潜力出口产业进一步提高外贸销售占比,推动企业“内转外”,进一步挖掘外贸产业发展潜力,夯实外贸产业基础。
二、支持承接产业转移
3.鼓励发展加工贸易。支持遵义综合保税区创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区,着力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工贸易增值率。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符合规定的保税再制造和保税维修项目。
4.支持外贸生产企业向我市转移。紧紧抓住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及珠海对口帮扶机遇,加大外向型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对转移到我市的外贸生产企业,对其实际发生的企业搬迁、设备安装、生产线改造、厂房租赁、装修、物流等费用,按照省级相关标准给予支持。
三、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
5.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深入推进中国(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贸易数字化发展,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着力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布局一批海外仓和海外营销展示中心,鼓励企业通过海外仓和海外营销展示中心拓展国际市场,迅速做大“9710”“9810”业务规模。加大跨境进口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跨境进口O2O线下体验店建设,支持遵义综保区做大“1210”业务规模。
6.积极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认证资质,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贸易融资便利,积极引进一批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入驻遵义,支持省外龙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我市新设立独立法人公司,为企业尽快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快开放通道建设
7.加快推进陆海新通道建设。用好用活省级陆海新通道建设资金,推动在黔北物流新城设立集装箱调拨共享中心,支持外贸货源向阁老坝铁路货场积聚,支持开通阁老坝至深圳、广州的陆海班列,争取开通阁老坝至阿拉木图的中欧(中亚)班列,建设全省外贸货物集散中心。积极主动对接重庆经遵义至贵阳至柳州至广州港、深圳港、北部湾港等铁路集装箱货运大通道建设。支持乌江航道提等升级。
8.支持企业拓展RCEP市场。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带来的关税减让政策红利,引导企业拓展RCEP市场。支持企业参加RCEP成员国举办的线上线下展会,对企业出口到RCEP市场支付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全额支持,对企业在RCEP成员国开展的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费用予以全额支持,对出口到RCEP市场的物流费用予以支持。
五、发挥平台引领作用
9.支持开放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21项新举措,支持综保区创新发展,支持综保区内企业探索开展保税再制造、保税检测维修等新兴产业业态。对开创试点并获得较好成效的企业,综保区上报企业名单,经审核后,可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政策扶持。对原注册地在各县(市、区)的企业,入驻遵义综保区或通过遵义综保区开展外贸业务,外贸数据计入企业原注册地。加快推进茶叶、吉他、白酒三个国家级外贸基地建设,支持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建立境外营销渠道,开展国际市场准入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对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支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准入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对企业认证费、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费按照省级标准给予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建设外贸基地,形成“一县一品一园”的外贸产业集聚区,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外贸基地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10.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将能够下放给开发区的审批、土地、环保、规划等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提升开发区经济发展活力。开发区用地纳入所在县(市、区)用地统一供应管理,优先满足开发区用地需求。支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仁怀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遵义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务川、道真申报省级经开区。
六、加强外资集聚发展
11.支持外资项目落地。对新引进的符合省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产生的生产经营场所租赁费、装修改造费、设备购置费、搬迁物流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按照省级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七、切实强化要素保障
12.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外贸综合服务。加大融资信保服务,建立外经贸出口信贷协调机制,大力推广运用“稳外贷”“稳外贴”“黔贸贷”等信贷产品,对外贸实绩突出、解决就业人数多、税收贡献较大的外贸企业实行融资支持,对企业外贸业务所需贷款利息给予80%的补助。实施出口信用保险政府保单全覆盖,对进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由政府统一投保,对企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支付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出口市场按照省级标准给予支持。
13.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对转移到我市的外向型企业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专业人才以及其他高级人才,在子女入学、就医、住宿等方面参照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给予协调保障;对市内高校、人才培训机构以及外贸企业开展的外向型专业人才培训予以支持。
14.加大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保障。鼓励以租代售、成本价出让等灵活方式供应用地。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更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开放型经济。适当降低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投资强度要求。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流通设施。深化水、电、气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5.建立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从2022年起,通过财政预算调整等方式多渠道筹措2000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今后视财力逐年增加,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本政策资金来源为中央、省下达我市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拟定,中央、省、市同一类型支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申请。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期间若遇到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可进行补充修订。政策由市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项目申报另行发文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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